第 11 條或“鏈接稅”對歐盟的 SEO 意味著什麼
已發表: 2019-03-29歐盟的第 11 條(通俗地稱為“鏈接稅”)對搜索引擎優化 (SEO) 意味著什麼? 到目前為止,很多行業分析都集中在文章對新聞聚合器的影響上,而立法背後的目標確實是讓谷歌、Facebook 和其他公司與在線出版商分享他們的廣告收入。 但是,雖然它肯定會對歐盟的谷歌新聞產生重大影響——甚至可能扼殺——但第 11 條也可能對 SEO 產生一些嚴重的影響。
因為下面有很多要討論的內容,而且圍繞這篇文章的許多細節仍然懸而未決,所以這裡是最重要的 tl;dr 摘要——
我們肯定知道的是:
- 第 11 條不具有追溯力。 舊鏈接是安全的
- 谷歌、Reddit 和其他聚合新聞的主要平台將不得不做出重大調整或爭取廢除該法律
- 第 11 條將需要對搜索算法進行重大調整,以適應完全不同的鏈接行為以及現在幾乎所有新聞鏈接都將“付費”的事實
- 如果超鏈接文本由單個單詞組成,則仍然允許沒有摘錄或摘要的鏈接
- 將新聞鏈接用於私人或非商業用途的個人將免除許可費
- 歐盟成員國將有兩年時間執行該條款
在各國開始執行之前我們可能不知道的事情:
- 雖然第 11 條旨在適用於新聞機構的內容鏈接,但博客、有影響力的社交賬戶等非傳統新聞來源可能會被視為法律規定的“新聞機構”
- 儘管這篇文章針對的是 Google 和 Reddit 等新聞聚合商,但根據法律的例外情況,鏈接到新聞網站的私營公司可能不符合“個人”的條件
- 此外,即使博客本身沒有貨幣化,私人公司的博客也可能不被視為“非商業”

第11條說什麼?
第 11 條是 2001 年版權指令(或信息社會指令)的延伸,該指令旨在幫助在整個歐盟實施 WIPO 版權條約。
在最初的形式中,第 11 條為新聞出版商設立了法律框架,以便能夠要求在線平台在鏈接到或展示這些出版商內容的片段時支付許可費。 原始措辭中有很多含糊不清的地方,例如 (1) 什麼算作出版商,(2) 鏈接是指任何類型的超鏈接還是只是聚合器格式的鏈接,(3) 一個片段有多長; 是幾個詞還是幾句話還是別的什麼?
歐盟後來修改了第 11 條以作出一些澄清。 您可以在此處查看完整文檔的原始版本和修改版本。 第 11 條從第 54 頁開始。文章的 PDF 頁面也可以從該鏈接下載。
當文章首次發表時,似乎個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個人博客的超鏈接可能會被徵收出版商許可費。 但在澄清修正案中,作者更新了措辭,表示這些限制“不會阻止個人用戶對新聞出版物的合法私人和非商業使用”,並且“所指的權利……不應擴展到僅僅屬於以下內容的超鏈接”。伴隨著單獨的詞。”
歐盟希望回答的問題
理論上,這些更新聽起來不錯。 個人用戶可以繼續非商業性地分享新聞鏈接嗎? 偉大的。 與單個單詞鏈接的超鏈接不算數? 美好的。 但這仍然會給 SEO 帶來重大問題。
例如,如果個人在公司博客上的個人撰寫的博客文章中鏈接到新聞故事,會發生什麼情況? 作為組織的一部分完成的事實是否違反了“個人”要求? 此外,假設公司沒有直接通過博客獲利(他們不投放廣告),但博客確實提升了公司的在線形象,從而推動了潛在客戶和收入。 這是否會取消它們的非商業用途方面的資格? 如果博客確實算作新聞來源,那麼 SEO 可能會遇到大麻煩。 如果人們必須為此付費,您將如何讓人們鏈接到您的內容? 是否所有博客都必須添加一條通知,說明他們選擇退出鏈接稅,以便潛在的反向鏈接者知道他們不必支付費用?
使用“個別詞”的超鏈接總比沒有好,但肯定會限製作者的風格,並且肯定會影響過程。 現在,當您真的想引起人們的注意時,您可以將一個完整的句子或短語作為超鏈接,但新的過程可能是找到盡可能長的相關單詞來創建超鏈接。 您現在只能使用單個關鍵字,而在此之前,您可以更靈活地對用於 SEO 目的的超鏈接文本進行戰略性分析。

鏈接行為肯定會改變,谷歌將不得不相應地調整其算法。 上述問題的答案將改變變化的規模。
案例研究和可能的場景
幸運的是,我們不必盲目地深入研究。 我們有兩個案例研究可供學習:
西班牙在 2014 年引入了鏈接稅,因此谷歌新聞決定退出西班牙。 該法首次實施時,發布商的網站流量平均下降了 6%,小型發布商的網站流量下降了 14%。 受影響最大的出版商要么不得不關門大吉,要么開始報導發生在西班牙以外的新聞。 AEEPP 對後效進行了全面研究,您可以在此處進行研究: https ://www.aeepp.com/pdf/InformeNera.pdf
德國在 2013 年引入了類似的鏈接稅。與西班牙將在次年通過的法律不同,德國的鏈接稅允許發布商選擇退出。 希望受到法律負面影響的團體(如小型出版商)可以選擇退出,而不需要谷歌支付許可費。 但是,作為以利潤為導向的業務,谷歌將所有出版商從其平台上啟動,並要求他們選擇退出鏈接稅,如果他們想重新登錄以在聚合器上承載他們的內容。 關於德國經驗的更多背景和分析可以在這裡找到: https : //niemanreports.org/articles/history-lessons-why-germanys-google-tax-wont-work/
現在這些法律的歐盟版本已經通過,28 個不同的歐盟國家將有兩年時間來執行第 11 條。每個國家可能會採取略有不同的方法,但有一點是肯定的——現行法律的任何實施都將是亂。 如果第 11 條沒有被廢除,或者如果歐盟委員會沒有進一步修改,這裡有一些可能的情況可以幫助您計劃,因為還有很多懸而未決:
- 最佳案例:公司博客等非新聞平台無需支付許可費,也無需為其網站上的鏈接和新聞片段支付許可費。 大多數新聞來源將選擇退出鏈接稅,文章的目標,如穀歌新聞、Facebook 和 Reddit,將能夠繼續照常營業,只需對其算法和顯示數據的方式進行小幅調整
- 中等情況:與第一種情況一樣,博客不需要支付或索要許可費,或者至少可以選擇退出。 聚合器將遵循谷歌在德國對谷歌新聞所做的事情,將每個出版商踢出他們的平台,如果他們希望他們的內容回到平台上,他們會要求他們選擇退出
- 最壞情況:來自組織/公司博客等的所有鏈接都將被視為新聞鏈接,無論如何都需要許可證(無選擇退出)。 網站將在很大程度上停止相互鏈接或完全改變它們的鏈接行為。 依賴 Google 新聞、Reddit 或其他鏈接聚合器驅動的流量的小型出版商和網站將不得不開始規劃一些替代流量方式
結論
第 11 條會讓事情變得瘋狂一段時間。 修正案中很明顯,即使是歐盟委員會也不能完全確定他們所做的工作,因此可能會有更多的文本更改。 此外,歐盟國家在開始實施該指令時將自行調整。 關於第 11 條,您最擔心的是什麼? 在評論區分享你的觀點!
如果您想了解有關該主題的更多信息,請閱讀更多(稍舊)的內容:
https://www.theverge.com/2018/9/13/17854158/eu-copyright-directive-article-13-11-internet-censorship-google
https://juliareda.eu/eu-copyright-reform/extra-copyright-for-news-sit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