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政府希望實施新法律,使Google和Facebook付費新聞發布商

已發表: 2021-03-02

澳大利亞政府宣布,它正在尋求通過實施新的強制性行為準則(要求Google和Facebook採取行動),向陷入困境的當地新聞機構提供財務援助,這可能是數字生態領域更廣泛法規的重大舉措。與此類材料的相關發布者分享他們因新聞內容而產生的任何收入。

根據澳大利亞財政部長喬什·弗萊登伯格:

政府已指示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制定一項強制性法規,以解決數字平台與新聞媒體企業之間的商業安排。該法規包括的內容包括數據共享,排名和新聞顯示。內容,以及新聞產生的收益的貨幣化和共享。”

財政部長弗萊登伯格(Frydenberg)指出,澳大利亞媒體部門已經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但現在“由于冠狀病毒帶動的廣告收入急劇下降,加劇了這種情況”。 加上數字巨頭沒有採取行動為出版商提供更充分的賠償程序,促使政府採取了行動。

該公告源於ACCC在去年6月發布的600多頁的“數字平台查詢”報告中。 該報告涵蓋了在線媒體行業的所有方面,以及與數據共享,錯誤信息和消費者對數字平台的運作方式有關的關注。

ACCC媒體消費報告

該報告打破了不斷變化的媒體格局,打破了谷歌和Facebook如何在本地廣告市場上獨占do頭的局面,尤其是以印刷媒體為代價。

ACCC報告

這種失衡促使政府尋求替代方案,而且由於新聞發布者的大量Google和Facebook內容來自新聞發布者,因此有理由在它們之間建立更加互惠互利的安排。

根據報告:

“新聞媒體企業生產的內容對數字平台也很重要。例如,谷歌搜索結果中有8%至14%觸發了“熱門故事”結果,該結果通常包括新聞媒體網站的報導,包括利基出版物或博客。 ”

也就是說,ACCC還指出:

“對於主要的新聞媒體業務而言,谷歌和Facebook似乎比對任何一家新聞媒體業務而言對谷歌或Facebook都更為重要。”

這賦予了在線巨頭巨大的力量,這就是政府現在尋求介入並促進其他安排的原因。

在眾多建議中,ACCC呼籲Google和Facebook:

  • 在數據保護和隱私法的範圍內,與媒體企業共享有關用戶在數字平台服務上對媒體企業新聞內容的消費的數據。 例如,Facebook在其平台上收集的數據,或Google在以AMP格式發布的新聞內容上收集的數據,這些數據是從Google的緩存中提供的,這些內容是由媒體企業提供的新聞內容得出的。
  • 向媒體企業發出有關新聞排名或顯示發生重大變化的預警,這很可能會影響媒體企業的引薦流量。
  • 確保數字平台的行為不會妨礙新聞媒體企業在數字平台的網站或應用程序上,或在媒體企業自己的網站或應用程序上適當地利用其內容獲利的機會。
  • 在數字平台直接或間接從新聞媒體企業產生的內容中獲取價值的地方,應與新聞媒體企業就如何分享收益或如何補償新聞媒體進行公平的協商。

最後一點是這裡的重點,儘管任何算法偏移的高級警告也很重要。

ACCC在其補充說明中,還呼籲各方之間進行此類交易的談判:

“ ACCC認為,考慮到每種商業關係的獨特性質,通過商業談判確定此類問題比讓監管機構確定關係的各個方面(例如適當的價格或摘要長度)更為合適。”

最初,在12月該報告正式發佈時,澳大利亞政府向Google和Facebook提供了11個月的時間來響應其製定自願代碼以解決這些問題的要求,但是正如所指出的那樣,COVID-19大流行進一步降低了新聞媒體通過傳統方式產生收入的能力,以及在線巨頭對這些協議的製定缺乏參與,政府現在正在尋求採取行動,並立法制定有關新聞收入分成的官方規則。

各個國家都試圖實施類似的法規,但效果卻不盡人意。

去年,法國實施了“鄰接權”版權法,其中規定,媒體公司在網站上(包括搜索引擎結果和社交媒體平台上)使用其內容時,應獲得適當的補償。 谷歌回應說,它不會“為鏈接付費”,而是建立了一個替代流程,這意味著它將僅在明確允許其免費使用的媒體公司的搜索結果中顯示文章,圖像和視頻。 關於如何解決僵局的爭論仍在進行中。

同時,西班牙在2014年圍繞此類用法實施了自己的法律,該法律實質上要求新聞聚合者支付使用新聞內容的許可。 因此,Google於2014年底關閉了西班牙的Google新聞,此舉據報導使許多發行商的網絡訪問量下降了兩位數。

有了先例,看看澳大利亞市場的結果會很有趣。 根據過去的歷史以及其對澳大利亞政府最初要求進行談判的要求而採取的具體行動,沒有任何跡象表明Google將尋求改變其立場。

如果有的話,似乎Google試圖為這種情況提供一個清晰的例子-如果Google進行談判,並允許其他國家和出版商看到這樣的協議是可能的,最終可能會在全球花費數十億美元的費用。 因此,極有可能Google和Facebook都不打算改變其方法,而是會根據經修訂的當地法律尋求改變其流程。

這可能會導致內容在數字巨人上的顯示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如果有的話,這只會使流量從傳統媒體播放器中流失,並向較少的主流媒體提供更多的流量。

這樣一來,結果可能會使新聞報導的整體可靠性降低-這是ACCC的報告提出的另一個令人關注的關鍵領域。 因此,主動性很有趣,推動背後的邏輯也很有價值。 但是執法似乎仍然有問題。

澳大利亞政府計劃在7月底之前製定一項強制性法規草案,並在此後不久確定最終法規。